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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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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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准确向失业人员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失业人员再次申请的,经办机构应当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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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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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两年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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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离境港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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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通知所称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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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下线旧版登录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深圳市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已平稳试运行超过1年,现定于2024年6月1日正式下线旧版登录方式。如果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中遇到无法登录的情况,您可以关注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专题辅导,通过在线咨询、办税服务厅、拨打0755-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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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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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商秘关于2024年第八批拟移送市监部门处理的托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八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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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商秘关于2024年第七批拟移送市监部门处理的托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七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