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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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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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制度规则,统筹活力与秩序,更好地规范服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第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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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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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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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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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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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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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实名认证操作方法
为提升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质量,防范虚假注册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我委自2018年5月30日起对部分商事登记业务的关键人员实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的适用范围包括内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业务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业务经办人等部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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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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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日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